综合住户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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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统计员身分

2582 4798 或 2887 5526

预约访问

列载于通知信、提示信、呼吁信或「到访不遇」便条上的电话号码
 (请注明印在通知信、提示信、呼吁信或「到访不遇」便条上的参考编号)

统计调查事宜

2887 5526


统计调查目的
 统计调查目的

政府统计处自1981年8月开始持续进行「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旨在搜集有关劳动力、就业、失业及就业不足,以及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的资料。搜集得到的资料对政府检讨和制定社会及经济政策十分重要,亦被广泛用于学术界及私营机构的各项研究。

「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数据的一些应用例子包括:

  1. 每月提供有关劳动人口参与率、就业人数、失业率及就业不足率等数据,反映劳工市场的最新情况。
  2. 提供有关工作人口的社会及经济特征的资料,包括年龄及性别组成,教育程度及就业收入等;及
  3. 提供有关住户的统计数字,包括住户人数、屋宇单位类型、租金及住户每月入息等,以协助研究贫穷情况和制定扶贫政策。

统计调查方法
 统计调查方法

统计调查的涵盖范围

「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涵盖全港陆上非住院人口,因而并不包括:

  1. 院舍人士;及
  2. 水上居民。

这项统计调查的涵盖范围约占居港人口(包括常住居民及流动居民) 的99%。

 
样本设计

「综合住户统计调查」采用的抽样框由政府统计处不断更新,涵盖全港屋宇单位地址。统计处会每月从中随机抽选约9 500个屋宇单位作为样本。所有居于获抽选屋宇单位内的住户及人士的资料均会被搜集。

「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每月的样本按「循环式复样本设计」方法抽取,即每月的样本中约有一半的屋宇单位的住户将会在3个月后再次接受访问。此设计不但能更准确地估计劳动人口及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随时间的变动,亦有助于对受访者的填报负担有较佳的管理。

 
搜集资料方法

在每一轮的统计调查开始前(通常是调查当月的前一个月的23号),本处会发出通知信予获抽选并有明确邮寄地址的屋宇单位,向居于单位内的住户说明统计调查的目的及邀请其合作。如住户在一定时间内仍未回应,本处会向其发出提示信。至于没有明确邮寄地址的屋宇单位,本处会发信予有关地区的民政事务处,寻求其协助通知有关住户。

由于此项统计调查采用「循环式复样本设计」,调查当月样本中获抽选的屋宇单位,约有半数为在3个月前已曾接受「综合住户统计调查」访问的再次访问个案,而另外半数则为新抽选的个案。本处统计员会造访新抽选个案的住户,以面谈访问方式搜集所需的资料。如统计员未能接触该住户,会留下呼吁信或「到访不遇」便条。

至于再次访问的个案,本处统计员会尽可能以电脑辅助电话访问方式来搜集有关资料。

除上门及以电脑辅助电话进行访问外,获抽选的住户亦可自行填报网上问卷向本处提供资料。住户可按通知信上的简易指引启动及填报网上问卷。

 
问卷内容

「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的问卷设计旨在搜集有关劳动人口、就业、失业及就业不足,以及人口和其他社会经济特征的资料。用以计算劳动人口、就业、失业和就业不足数字所采用的概念和定义,均遵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问卷包括的常设数据项目主要有:

  • 住户资料

    1. 屋宇单位类型
    2. 单位内的住户数目
    3. 住户类型
    4. 居所类型
    5. 居所租住权
    6. 住户每月租金(包括差饷及地租)
    7. 住户成员人数
    8. 上月的住户入息
  • 个人资料

    1. 与户主关系
    2. 年龄
    3. 性别
    4. 婚姻状况
    5. 教育程度
    6. 统计前 7 天内的经济活动身分
    7. 上月的非就业入息
  • 与就业相关资料

    • 就业人士 :

      1. 行业
      2. 职业
      3. 统计前 7 天内的工作时数
      4. 上月的就业收入
      5. 通常工作地点
    • 失业人士 :

      1. 统计前 7 天内可否随时工作
      2. 不能随时工作的原因
      3. 统计前 30 天内有否找寻工作
      4. 没有找寻工作的原因
      5. 找寻工作所曾采取的行动
      6. 持续失业的期间
      7. 离开上一份工作的原因
      8. 以前从事的行业
      9. 以前从事的职业
    • 就业不足人士 :

      1. 统计前 7 天内工作少于35 小时的原因
      2. 统计前 7 天内可否担任更多工作
      3. 统计前 30 天内有否找寻更多工作
      4. 找寻更多工作所曾采取的行动

如有需要,「综合住户统计调查」亦会搜集其他数据。有关进一步资料,请联络本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组(一)(电话号码:2887 5526;图文传真号码:2508 1501;电子邮递地址:household-survey@censtatd.gov.hk)。


核实统计员身分
 核实统计员身分

负责进行访问的统计员的姓名及电话号码已列载于发给有关住户的通知信的右上方。

本处每名统计员工作时会带备本处发出的政府雇员身份证/统计员身份证及进行是项统计调查的证明书,以供查阅。住户如欲核实到访/致电的统计员的身份,可透过下列途径联络本处:

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21楼
电话号码
  2582 4798 或 2887 5526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晚上10时,公众假期除外)
(如在服务时间外致电,可透过自动录音系统留言。)
图文传真号码
  3101 0334

预约访问★
 预约访问★

本处欢迎住户预约统计员上门或致电访问。住户可于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8时45分至晚上10时致电列于通知信、提示信、呼吁信或「到访不遇」便条上的电话号码。这些电话在服务时间外设有自动录音功能,本处会尽快回覆。住户亦可透过电邮预约,电子邮递地址:household-survey@censtatd.gov.hk。为方便本处跟进,请在留言或电邮内提供联络人姓名、联络电话号码及通知信、提示信、呼吁信或「到访不遇」便条上的统计调查参考编号。


资料保密
 资料保密

「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根据 《普查及统计条例》(第316章) 第IIIA部 的规定进行。统计调查搜集所得有关个别人士及住户的资料会严加保密,不会向任何未获授权的机构(包括政府决策局和部门) 透露。所有资料只会用作编制统计数字,有关数字不会使个别人士或住户的资料外泄。所有问卷亦会在统计调查期结束后12个月内销毁。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详情请参阅常见问题。


主要统计数字及刊物
 主要统计数字及刊物

政府统计处透过新闻稿,每月发布按移动3个月期间编制的失业及就业不足的摘要统计数字。为了尽快提供上述的统计数字,本处会先于统计期后约半个月发布有关3个月期间的临时劳动人口主要统计数字(包括总劳动人口、总就业人数、失业人数、就业不足人数、整体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及整体就业不足率)。较详细的统计数字会于该3个月期间后约一个半月发布。

  • 新闻稿

    政府统计处以新闻稿向公众发布下列统计资料:

    1. 失业及就业不足临时统计数字;
    2. 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按季统计报告;及
    3. 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人口及住户统计资料。

    公众可查阅即将公布的失业及就业不足临时统计数字新闻稿的发布日期。

    刊物

    除按月发布的失业及就业不足临时统计数字新闻稿和这网站内所提供的劳动人口主要统计数字外,政府统计处亦出版一糸列名为《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按季统计报告》 的报告书,就每年四季提供有关劳动人口数目和结构,就业、失业与就业不足人士的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以及就业人士的工作时数和就业收入等详细资料。首三个季度的报告分别于同年的5月底、8月底及11月底出版,而第四季度的报告则于下一年的2月底出版。

    此外,一份名为《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人口及住户统计资料》 的按年统计报告亦会于每年3月出版。该系列的报告书刊载各区议会分区多项有关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的按年统计数字。

    上述所有刊物可于这个网站免费下载。

    除统计报告所列载的统计表外,政府统计处亦会提供一些更详尽的统计表,供公众参阅。详情请联络本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组(三)(电话号码:2887 5508; 图文传真号码:2508 1501;电子邮递地址:ghs@censtatd.gov.hk)

    专题文章

    政府统计处会根据「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的结果,就大众感兴趣的议题进行分析并发表专题文章。这些专题文章可于这个网站免费下载。当中包括:

    1. 「香港失业人口概况」;
    2. 「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香港人口概况」;及
    3. 「香港抚养趋势的分析」。

    时间序列的统计数字

    政府统计处定期编制按移动3个月期间的劳动人口主要统计数字。最新统计数字可于本网站查阅。此外,有关劳动人口及住户的主要统计数字的时间序列亦可于这个网站免费下载。

     
    失业率的季节性调整

    失业情况是会受不同季节性因素所影响,包括首次求职人士数目的季节性波动、节日期间的假期效应及商业活动季节性起伏等。应用季节性调整方法所编制的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可将这些季节性因素撇除,以便能更有意义地分析和比较不同时间的失业率数字。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亦更能确切反映失业率的趋势。经季节性调整失业率数字是按「X-12 自回归-求和-移动平均(X-12 ARIMA)」方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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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递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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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工作 (「综合住户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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