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每五年進行一次「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搜集本港住戶開支模式的最新資料。這些資料與統計處每月進行的「按月零售物價統計調查」所搜集的物價數據結合,便可編製每月的消費物價指數。
隨最新一輪在二零零九至一零年進行的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的完成,政府統計處在參考過統計調查的結果已重訂消費物價指數的基期,並更新指數數列的開支範圍及權數。重訂基期的消費物價指數已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