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统计处每5年进行一次「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搜集本港住户开支模式的最新资料。这些资料与统计处每月进行的「按月零售物价统计调查」所搜集的物价数据结合,便可编制每月的消费物价指数。
随着最新一轮在2014/15年进行的住户开支统计调查的完成,政府统计处在参考过统计调查的结果已重订消费物价指数的基期,并更新指数数列的开支范围及权数。重订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已于2016年4月29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