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本處’)的宗旨是提供高素質的統計服務,為香港的社會和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目的
政府統計處每年都會開辦暑期實習生計劃(‘計劃’)。這項計劃的目的是提高參加者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本處工作的認識,並為獲取錄的學生提供親身體驗本處工作的機會。
申請資格
本計劃的參加者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
聘用條款
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僱用期約在二零二六年六月初至八月底,為期約九至十三星期(實際的僱用期將視乎當時的工作情況和個別參加者的情況而略有不同)。參加者的薪酬是每月11,500元。每周的工作時間一般是四十四小時,但確實的工作時數視乎實際工作需要而定。
如何申請
正在香港的大專院校就讀的申請人
正在本地就讀大專院校的申請人(包括正在海外的大專院校參加交換生計劃的本地大專院校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 / 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直接向本處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每位申請人只可申請一個職位。
正在香港以外的大專院校就讀的申請人
正在香港以外的大專院校就讀的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當天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證書,正式的學業成績報告及由就讀大專院校發出的學生資格證明信(以校方的信箋發出)的副本註(2),一併以郵遞/電子郵件/傳真方式送交下列的查詢地址/查詢電郵/傳真號碼。每位申請人只可申請一個職位。
重要事項
請於申請表格、夾附的文件及其他來件上註明職位名稱(請參閱附錄I)。
逾期遞交/未填妥/資料不全/未備齊所需文件的申請表將不獲考慮。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遴選面試時間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或需參加遴選面試。本處不會為缺席遴選面試者另行安排面試(如有),有關的申請亦不會再作處理。
獲取錄的申請
獲取錄的申請人必須按編定的時間報到,聘書才告生效。受僱者不會獲發津貼以資助其來港及離港的交通費和在港的生活費。
截止申請日期 註(3)
2026年3月20日(以郵戳及香港時間為準,即較格林尼治標準時間快八小時)
查詢
如有查詢,請循以下任何途徑向我們提出:
(本網頁所用的"元"均指港元。約 7.8 港元兌 1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