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八月十一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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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人口數字編製方法 政府統計處決定採用「居住人口」方法來編製人口數字,以更能反映香港人口的居住和流動形態。 政府統計處處長何永煊今日(八月十一日)在介紹此新方法時說,隨著統計工作的發展和資訊科技的改進,許多先進國家和地區都陸續由「時點方法」轉用「居住人口」方法來編製人口數字。 他說:「香港沿用一個『廣義時點』的方法編製人口數字。『時點』人口是指在某統計時刻身在香港的人口,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非永久性居民和旅客等。為避免在主要假期前後由於許多人進出香港和內地、澳門,令時點人口數字變得不穩定,我們引入『廣義』計算方法,即包括在統計時刻不在香港而是短暫在中國內地或澳門逗留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他說:「由於近數年來香港與內地的社會和經濟聯繫日益密切,香港人口的居住和流動形態亦因而起了更大的變化,『廣義時點』的方法遂不再適用。」 「香港永久性居民因退休、工作或結婚而長期逗留在內地或澳門的趨勢在增加中。不少居民亦會因為工作、旅行或就學等原因在統計時刻不在香港而在海外。運用『時點方法』會使人口數字不穩定,其在反映人口實況上有局限性。」 他補充說:「根據『時點方法』的定義,訪港旅客是包括在香港人口之內。但嚴格來說,旅客並非香港人口的一部分。」 經過全面檢討編製人口數字的方法後,加上現今的電腦運算能力大為增強,可以處理極大量的、不具名的出入境數據資料,統計處決定跟隨國際趨勢,以「居住人口」方法來編製人口數字。 為了反映香港獨特的人口居住和流動形態,「居住人口」的定義將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動居民」。 「常住居民」的技術定義包括兩類人士:(一)在統計時刻之前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三個月,又或在統計時刻之後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三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在統計時刻他們是否身在香港;及(二)在統計時刻身在香港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至於「流動居民」,是指在統計時刻之前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但少於三個月,又或在統計時刻之後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但少於三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在統計時刻他們是否身在香港。 按照新的方法編製人口數字,在一九九九年年底的「居港人口」有六百七十六萬人,比之前公布的「廣義時點」人口六百九十七萬人,少二十一萬人(即低3%)。何永煊說:「要注意的是,之前公布的人口數字包括了十四萬名來港旅客,而現在的『居港人口』數字則不包括旅客。」 一九九九年年底時的「流動居民」的總數約為188 000人。上述數字是透過統計運算出入境資料得到的。何永煊解釋說:「在運算處理時,所有有關人士的資料並不具名,而他們的身分是絕對保密的。」 他又指出用「居住人口」方法取代「時點」方法來編製人口數字是一項技術性修訂。他說:「人口數字並沒有大幅度的改變。短期來說,新的人口數字系列對現時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計劃並無重要的影響。長遠來說,由於新的人口數字系列更能反映香港人口的真實狀況,以及能就人口的居住和流動形態提供較豐富的資料,將更有助政府的長遠規劃工作。」 政府統計處將繼續每半年一次以新聞稿形式發表最新人口數字,即於統計時刻後兩個月內發布「臨時數字」供參考,而經修訂數字會在其後的六個月再公布。該處亦會以新的人口基準編製勞動人口統計數據,以及為未來人口作出推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