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附屬條例 AA 普查及統計(2026年人口普查)令

普查及統計(2026年人口普查)令
(第316章,附屬條例 AA )

 

 目錄

版本日期

 
  賦權條文 17/04/2025
條文 1 生效日期 17/04/2025
條文 2 釋義 17/04/2025
條文 3 須進行普查 17/04/2025
條文 4 普查目的 17/04/2025
條文 5 可採用抽樣方法 17/04/2025
條文 6 指明人士須提供附表所指明的事項的詳情 17/04/2025
條文 7 銷毀已填寫統計表格的期限 17/04/2025
附表   17/04/2025

賦權條文 (17/04/2025)

(第316章第9條)

[2025年4月17日]

(本為2025年第12號法律公告)


條文 1 生效日期 (17/04/2025)

本命令自2025年4月17日起實施。


條文 2 釋義 (17/04/2025)

在本命令中——

  1. 2026年普查 (2026 census)指第3(1)條提述的人口普查;
  2. 船隻 (vessel)——
    1. 指任何種類的船隻,不論是否用於航行,亦不論是否為航行用途而建造或改裝;及
    2. 包括船舶及船艇;
  3. 處所 (premises) 包括樓梯、走廊及無遮蔽的地方。

條文 3 須進行普查 (17/04/2025)

  1. 處長須於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該兩日)進行人口普查,以取得以下項目的詳情——
    1. 在香港居住的人——
      1. 包括居於在香港境內的船隻(豁除船隻除外)上的人;但
      2. 不包括海軍、陸軍或空軍的人員;
    2. (a)段提述的人佔用作居住用途的在香港境內的處所(船隻除外),以及在該等處所內的住户;及
    3. (a)(i)段提述的人所居住的船隻,以及在該等船隻上的住户。
  2. 在本條中——
    豁除船隻 (excluded vessel) 指——
    1. 任何船隻,而當統計員尋求登上該船隻時——
      1. 中央人民政府;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
      3. 外國政府,
      4. 正使用該船隻;或
    2. 軍艦。

條文 4 普查目的 (17/04/2025)

2026年普查的目的,是取得在進行該項普查時,香港人口在人口統計、社會及經濟方面的特點的資料。


條文 5 可採用抽樣方法 (17/04/2025)

處長可採用抽樣方法,收集關乎2026年普查的資料。


條文 6 指明人士須提供附表所指明的事項的詳情 (17/04/2025)

  1. 指明人士凡佔用根據第3(1)(b)條須接受普查的處所,或居於根據第3(1)(c)條須接受普查的船隻上,則須為2026年普查,就以下項目向處長提供附表所指明的事項的詳情——
    1. 其本人、該處所或該船隻,以及在該處所內或該船隻上的住户;及
    2. 符合以下描述的其他人——
      1. 佔用該處所,或居於該船隻上;及
      2. 屬——
        1. 未滿15歲且受該指明人士監護的;或
        2. 因生病、無行為能力、不在場或其他充分因由而不能提供該等詳情的。
  2. 在本條中——
    指明人士 (specified person)——
    1. 指於2026年6月30日已年滿15歲的人;但
    2. 不包括海軍、陸軍或空軍的人員。

條文 7 銷毀已填寫統計表格的期限 (17/04/2025)

處長須於2027年12月31日或之前,銷毀統計員為2026年普查而收集或接獲的所有已填寫的統計表格,以及該等統計表格的所有複本。


附表 (17/04/2025)

[第6條]

指明事項

  1. 個人
    1. 是否住户成員
    2. 與住户其他成員的關係
    3. 性別
    4. 出生年份及月份
    5. 婚姻狀況
    6. 在港通常住宿的地方
    7. 出生地點
    8. 種族
    9. 如屬華人——籍貫
    10. 國籍
    11. 在港居住年期
    12. 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非永久性居民、持有雙程證來自內地的訪客,或持有其他旅行證件的訪客
    13. 如屬香港非永久性居民的人——該人賴以逗留在香港的簽證或入境證類別,或該人據以獲准許逗留在香港的入境計劃類別
    14. 在(或預期在)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間於香港逗留的月數
    15. 在(或預期在)2026年7月至2026年12月期間於香港逗留的月數
    16. 如在(或預期在)2026年的任何期間於香港以外地方逗留——其主要原因
    17. 於2026年6月30日身在何處,或預期於該日身在何處
    18. 5年前居住的地方
    19. 5年前居住的房屋的類型
    20. 慣用語言
    21. 使用其他語言或方言交談的能力
    22. 閱讀語言的能力
    23. 書寫語言的能力
    24. 如屬在2026年6月30日已年滿15歲的人——該人是否需要別人照顧
    25. 如屬在2026年6月30日已年滿15歲的需要別人照顧的人——該人的主要照顧者
    26. 就學情況
    27. 教育程度——
      (a) 最高修讀程度
      (b) 最高完成程度
    28. 就讀學校的類型
    29. 修讀科目
    30. 上課地點
    31. 經濟活動身分
    32. 行業
    33. 職業
    34. 工作地點
    35. 主要就業的工作時數
    36. 主要就業的收入
    37. 是否有其他就業
    38. 所有其他就業的工作時數
    39. 所有其他就業的收入
    40. 其他現金收入

  2. 住户
    1. 住户類型
    2. 住户成員人數
    3. 住户的組成成分
    4. 住户收入

  3. 船隻以外的處所
    1. 處所類型
    2. 居處類型
    3. 是否通常或間中居住
    4. 處所內的住户數目
    5. 處所內的人數
    6. 是否分間樓宇單位
    7. 客廳或飯廳數目
    8. 廚房數目
    9. 浴室或廁所數目
    10. 睡房數目
    11. 其他房間數目
    12. 閣樓數目
    13. 牀位數目
    14. 居處的實用面積
    15. 居處租住權
    16. 按揭供款
    17. 按揭或貸款尚餘年期
    18. 租金
    19. 管理費

  4. 船隻
    1. 船隻類型
    2. 是否通常或間中居住
    3. 船隻上的住户數目
    4. 船隻上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