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 –
- (i)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2级或同等(注1)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注3);或 (ii) 在香港中学会考五科考获第2级(注4)/E 级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注3);及
-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4及注5)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注3);及
- 能阅读及书写中文及英文;以及
- 操流利粤语及英语。
注
- 政府在聘任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 C 级成绩,会被视为等同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 E 级成绩,会被视为等同新高中科目第 2 级成绩。
- 相关科目可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
- 申请人在截止申请日期仍未具备所需资格及/或未达到所定的语文能力要求,则被视作未能符合入职条件。
- 政府在聘任时,2007 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 级及 E 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 2007 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 3 级和第 2 级成绩。
- 政府在聘任时,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科目的「达标」和「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会分别获接受为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2级和第3级成绩。
- 申请人须具备基本电脑操作知识。
- 申请人如具备下列条件,将获优先考虑:
- 能以普通话或至少以下一种非华语进行沟通:印尼语、尼泊尔语、乌尔都语、旁遮普语、他加禄语、泰语、印度语、越南语、孟加拉语、高棉语、缅甸语或僧伽罗语;及/或
- 具备相关外勤统计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