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类别

进出口报关名称 相关简介

a) 进口报关表格一

适用于非食品项目及非获豁免缴付报关费的进口物品 *1

b) 进口报关表格一A

适用于食品项目进口 — 详情列于现行的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附录一 *2

c) 进口报关表格一B

适用于获豁免缴付报关费的进口物品 *1

d) 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

适用于香港制造的非成衣制品及非获豁免缴付报关费的出口物品 *3,以及非获豁免缴付报关费的转口物品 *3

e) 出口报关表格二A

适用于出口在《工业训练(制衣业)条例》附表1所列的香港制造的成衣制品 — 详情列于现行的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附录二 *2

f) 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B

适用于获豁免缴付报关费的出口/转口物品 *3

警告:

所有呈交给海关关长的报关表格必须遵照《进出口(登记)规例》的规定而填报,内容必须准确及完整。呈交不适当的报关表格将不被当作已为有关物品报关。错用报关表格报关,贸易商必须以正确进/出口报关表格重新呈交一份报关单,并且需要缴付有关的逾期报关罚款及/或相关报关费。

 

 

*1

获豁免缴付报关费的物品包括:
  • 纯度达995.0或以上的黄金条,于现行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中货物分类编号为 7108 1210 及 7108 2010;
  • 用于修理或维修本地航空公司拥有或租用的飞机的飞机部件或配件(进口报关单必须由有关的本地航空公司递交);及
  • 用于修理和维修本地经营海运或空运服务的运输企业使用的货运货柜箱的物品(进口报关单必须由有关的本地经营海运或空运服务的运输企业递交)。

*2

电子版本的《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2022年版》(一套两册)及其修改部分,可从政府统计处网页下载(https://www.censtatd.gov.hk/tc/page_1364.html)。

*3

获豁免缴付报关费的物品包括:
  • 纯度达995.0或以上的黄金条,于现行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中货物分类编号为 7108 1210 及 7108 2010;及
  • 用于修理或维修本地航空公司拥有或租用的飞机的飞机部件或配件(出口报关单必须由有关的本地航空公司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