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 | # | 臨時數字 |
| - | 不適用。 |
| 由2001年開始,年度數字是根據每年1月至12月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結果,以及年中人口估計數字而編製。 |
| 勞動人口 (labour force) 是指15歲及以上陸上非住院人口 (land-based non-institutional population),並符合就業人口 (employed population) 或失業人口 (unemployed population) 的定義。 |
| 就業人口包括在統計前7天內有做工賺取薪酬或利潤或有一份正式工作的15歲及以上人士。 |
| 失業人口由所有失業人士構成。一名15歲或以上人士如符合下列情況,便界定為失業人士: (a) 在統計前7天內並無職位 , 且並無為賺取薪酬或利潤而工作;及 (b) 在統計前7天內隨時可工作;及 (c) 在統計前30天內有找尋工作 。 |
| 不過,一名15歲或以上的人士,如果他/她符合上述 (a) 和 (b) 的條件,但沒有在統計前30天內找尋工作的原因為相信沒有工作可做,則仍會被界定為失業,即所謂「因灰心而不求職的人士」。 |
| 除上述情況外,下列人士亦視作失業人士: (a) 並無職位,有找尋工作,但由於暫時生病而不能工作的人士;及 (b) 並無職位,且隨時可工作,但由於下列原因並無找尋工作的人士: (i) 已為於稍後時間擔當的新工作或開展的業務作出安排;或 (ii) 正期待返回原來的工作崗位。 |
| 失業率 (unemployment rate) 是指失業人士在勞動人口中所佔的比例。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 (seasonally adjusted unemployment rate) 是指計算失業率時,已就其季節性差異作出調整。自2008年5月開始,編製經季節性調整失業率的方法由過往「X-11自迴歸-求和-移動平均 (X-11 ARIMA)」方法更改為「X-12自迴歸-求和-移動平均 (X-12 ARIMA)」方法。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期間開始的經季節性調整失業率數字亦已按這個新方法作出修訂。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前的數字是指根據「X-11自迴歸-求和-移動平均」方法編製的經季節性調整失業率。季節性調整不適用於全年平均失業率。
就業不足人口 (underemployed population) 包括在統計前7天內在非自願情況下工作少於35小時,而在統計前30天內有找尋更多工作,或即使沒有找尋更多工作,但在統計前7天內可擔任更多工作的就業人士。根據此定義,因工作量不足而在統計前7天內放取無薪假期的就業人士,若在該7天期間內工作少於35小時甚或全部時間都在休假,亦會被界定為就業不足人士。 |
| 就業不足率 (underemployment rate) 是指就業不足人士在勞動人口中所佔的比例。 |
資料來源 : | 政府統計處住戶統計分析組 (查詢電話:2887 5508 查詢電郵:ghs@censtatd.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