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共有四項消費物價指數數列,以反映消費物價通脹對不同開支組別的住戶的影響。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根據較低、中等及較高開支範圍的住戶的開支模式編製而成。政府統計處亦根據上述三項指數涵蓋的所有住戶的整體開支模式,編製一項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這指數的按年變動率,一般用以反映整體消費物價通脹。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涵蓋本港約50%、30%及10%的住戶。這三組住戶在基期內(即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的每月平均開支(港元計)分別為5,500元至24,499元、24,500元至44,499元及44,500元至89,999元。將自基期起物價轉變的影響計算在內,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所涵蓋住戶的每月平均開支,以2020年的價格水平計算,分別大約在6,300元至27,600元之間、27,600元至49,400元之間及49,400元至99,600元之間,而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所涵蓋住戶的每月平均開支則大約在6,300元至99,600元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