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彙 定義
臨時僱員 臨時僱員是指在統計時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一段少於六十天的固定期間的僱員。
公務員 公務員是指在統計日期,按公務員聘用條件受僱的人員。
建築地盤 建築地盤是指一個劃定的地點,在該地點內正進行一個或多個階段的建造工程。
離職僱員 離職僱員指在統計前十二個月內因下列原因離開一份曾任職為僱員達兩年或以上的工作的十七歲及以上人士:
(a) 公司結束營業;或
(b) 僱主遷移業務運作至中國內地或其他國家/地區;或
(c) 職位被取消;或
(d) 公司工作量不足;或
(e) 僱主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的條款;或
(f) 僱主拖欠工資;或
(g) 遭解僱。
就業人士 就業人士指在統計前7天內有做工賺取薪酬或利潤或有一份正式工作的15歲及以上人士。無酬家庭從業員及在統計前7天內正休假的就業人士亦包括在內。
就業人數 就業人數包括:
(i) 於統計日期工作最少1小時及經常參與機構單位業務的東主、合夥人,以及與東主或合夥人有親屬關係並在機構單位工作而無正薪的人士;
(ii) 於統計日期向機構單位直接支取薪酬的全職受薪僱員,以及有限公司的在職董事,其中包括長期或臨時聘用的,無論這些僱員正在本港或其他地方工作或暫時缺勤(即正在放病假、分娩假、年假、事假的工人及罷工者);以及
(iii) 在統計日期工作最少1小時的兼職僱員,以及夜班或通宵班的僱員。
加入勞動人口人士 加入勞動人口人士指在統計時從事經濟活動、而於一年前在香港並沒有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士。
機構單位 機構單位是指在單一擁有權或控制權下,在單一地點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經濟活動的經濟單位,例如個別工廠、工場、零售店或辦公室。
工作時數 工作時數是指一名就業人士在統計前7天內用於所有工作的實際工作時數,包括在工作地點的全部有薪及無薪的工作時數,但用膳時間則不包括在內。
行業 行業是指一組主要從事同樣或類似經濟活動的商業單位。行業的分類是以「香港標準行業分類2.0 版」 為依據,這分類以聯合國的「國際標準產業分類修訂本第4 版」為基礎,因應本地經濟的行業結構而釐定。
轉工人士 轉工人士指十五歲及以上而在統計時正在就業並於統計前十二個月內曾在香港轉工的人士。
勞動人口 勞動人口是指15歲及以上陸上非住院人口,並符合就業人士或失業人士的定義。
勞動人口參與率 勞動人口參與率是指勞動人口佔所有15歲及以上陸上非住院人口的比例。
離開勞動人口人士 離開勞動人口人士指在統計時沒有從事經濟活動、而於一年前在香港並從事經濟活動的十五歲及以上人士。
建築地盤工人 建築地盤工人是指在統計日期受僱於建築地盤工作的熟練技工、半熟練技工及普通工人。
每月就業收入 每月就業收入是指統計前一個月從所有工作所獲得的收入。就僱員來說,收入包括工資和薪金、花紅、佣金、房屋津貼、超時工作津貼及勤工津貼,但不包括補薪。 就僱主和自營作業人士而言,收入是指從自己擁有的企業提取作個人及家居用途的款額。如果提取作個人及家居用途的款額資料未能提供,則將會搜集有關從業務所 得的淨收入數據。
住戶每月入息 住戶每月入息是指所有住戶成員於統計前一個月的總現金入息(包括從所有工作獲得的收入及其他現金入息)。
就業人士名義平均薪金指數 就業人士名義平均薪金指數 在就業人數的結構大致保持穩定的情況下,一般可以顯示僱員平均收入(以貨幣計算)的變動。
名義薪金指數(甲) 名義薪金指數(甲)量度薪金率的總體變動情況。
名義薪金指數(乙) 名義薪金指數(乙)則是用來反映連續兩年均留任同一職業及同一公司的中層經理級與專業僱員薪金率變動情況。因此只反映因一般薪金遞增、工作表現良好和隨年資而增薪的薪金率變動。
名義工資指數 名義工資指數是將接連兩次統計調查中有關行業、職業及性別方面的勞動人口結構維持不變,從而量度督導級及以下僱員(即不包括經理級與專業僱員)工資率的純變動。
職業 職業是指某人所從事的工作種類、性質及主要職務。分類基本上是按照「國際標準職業分類(一九八八年)」或簡稱ISCO-88的主要組別,並因應本港情況作出修訂。
自置居所住戶 自置居所住戶是指住戶擁有其居住的屋宇單位的業權。
從事部分時間制工作的僱員 從事部分時間制工作的僱員指在統計時所從事的主業符合下列條件的僱員:
(a) 每周通常工作日數少於五天(適用於每周有固定工作日數的人士);或
(b) 每個工作天通常工作時數少於六小時(適用於每周有固定工作日數的人士);或
(c) 每周通常工作時數少於三十小時(適用於每周沒有固定工作日數的人士)。
但通常每次值班工作時間為二十四小時的人士,不論他們每周通常工作多少天,均不包括在內。
薪金總額 薪金總額包括工資及薪金、超時補薪、輪班津貼、勤工獎賞、生活津貼、膳食及交通津貼、年終花紅及季節性花紅、代替假期的現金津貼等。但是僱主為僱 員社會保障及退休長俸計劃所作的供款及僱員從此等計劃的得益並不包括在內。東主及股東賺取的利潤、退休金及外發工的薪金也不包括在內。
就業人士平均薪金 就業人士平均薪金 是將有關統計期的薪金總額除以該時期就業人數而得出。
就業人士實質平均薪金指數 就業人士實質平均薪金指數是從名義指數中,以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扣除通脹的影響而得出,顯示僱員所得收入金額購買力的轉變。
實質薪金指數(甲) 實質薪金指數(甲)是從有關名義指數中,按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幅,扣除通脹的影響而得出,可量度薪金購買力的轉變。
實質薪金指數(乙) 實質薪金指數(乙)是從有關名義指數中,按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幅,扣除通脹的影響而得出,可量度薪金購買力的轉變。
實質工資指數 實質工資指數是從名義工資指數中,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扣除通脹的影響而得出,顯示僱員所賺取工資金額購買力的轉變。
薪金指數 薪金指數是用來量度中層經理級與專業僱員薪金率的名義及實質變動。
薪金率 薪金率的定義包括基本薪金、生活津貼、固定發放的年終花紅、佣金及小費、以及其他固定及定期發放的花紅和津貼。經理級與專業僱員的酬金通常稱之為薪金而不是工資,但兩者所涵蓋的工資元素大致相同。
就業不足人士 就業不足人士指在統計前7天內在非自願情況下工作少於35小時,而
(a) 在統計前30天內有找尋更多工作,或
(b) 在統計前7天內可擔任更多工作的就業人士。
根據此定義,因工作量不足而在統計前7天內放取無薪假期的就業人士,若在該7天期間內工作少於35小時甚或全段期間都在休假,亦會被界定為就業不足人士。
就業不足率 就業不足率是指就業不足人士在勞動人口中所佔的比例。
失業人士 失業人士指所有符合下列條件的15歲及以上人士:
(a) 在統計前7天內並無職位,且並無為賺取薪酬或利潤而工作;
(b) 在統計前7天內隨時可工作;及
(c) 在統計前30天內有找尋工作。
不過,一名十五歲或以上的人士,如果符合上述(a)和(b)的條件,但沒有在統計前30天內找尋工作的原因為相信沒有工作可做,則仍會被界定為失業,即所謂「因灰心而不求職的人士」。
除上述情況外,下列人士亦視作失業人士:
(a) 並無職位,有找尋工作,但由於暫時生病而不能工作的人士;及
(b) 並無職位,且隨時可工作,但由於下列原因並無找尋工作的人士:
(i) 已為於稍後時間擔當的新工作或開展的業務作出安排;或
(ii) 正期待返回原來的工作崗位。
失業率 失業率是指失業人士在勞動人口中所佔的比例。
職位空缺 職位空缺是指在統計日期正懸空並須要立刻填補,而機構單位亦正積極進行招聘以填補的職位空缺。建築地盤的職位空缺數目只包括地盤工人的空缺。
為更符合以上職位空缺的概念,公務員職位空缺的定義從一九九九年六月的統計期起修訂為不包括將予刪除的職位空缺及由臨時僱員或其他職級人員暫代的職位空缺。修訂後的統計數字追溯至一九九六年三月的統計期。
此外,公務員職位空缺的定義亦已根據在隨後不同時段推行的公務員政策作出修訂:
(a) 從二零零五年三月的統計期開始,公務員職位空缺是指因應人力需求而獲准豁免暫停公開招聘的某些部門作出的有限度公開招聘活動的懸空職位。職位空缺統計數字已根據此基礎而修訂並追溯至二零零四年三月的統計期。暫停公開招聘公務員的政策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實施。
(b) 隨著非自願退休計劃職系暫停公開招聘人規定的安排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撤銷,從二零零七年六月的統計期起,公務員職位空缺是指 (i)非自願退休計劃職系的職位空缺,即不包括將予刪除的職位空缺及由臨時僱員或其他職級人員暫代的職位空缺,以及 (ii)已獲准豁免暫停公開招聘規定的自願退休計劃職系的職位空 缺。
(c) 隨著自願退休計劃職系暫停公開招聘人員規定的安排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撤銷,從二零零八年三月的統計期起,公務員職位空缺是指不包括將予刪除的職位空缺及由臨時僱員或其他職級人員暫代的職位空 缺。
工資率 工資率顯示基本的勞工價格,指支付予僱員在正常工作時數所賺取的金額。工資率通常以時間作為計算單位,例如1小時、1日、1星期或1個月。除基本 工資及薪金外,工資率亦包括生活津貼、膳食福利、佣金及小費、勤工獎、輪班津貼、固定發放的年終花紅及其他固定及定期發放的花紅和津貼,超時工作的補薪則 不包括在內。
每小時工資 每小時工資是把統計期內付給僱員的總工資,除以該僱員的總工作時數而得出。工資的定義跟隨《僱傭條例》對工資的定義。總括而言,包括下列組成部分:(i) 基本工資╱薪金;(ii) 不屬賞贈性質的佣金及小費;(iii) 除保證發放的年終花紅╱酬金以外的保證發放花紅及津貼(例如輪班津貼、生活津貼、膳食津貼);以及 (iv) 超時工作收入。工作時數則指僱員的合約╱協議工作時數及有償的超時工作時數的總和。
每小時工資中位數 把所有僱員的每小時工資按數值從小至大排列,每小時工資中位數是指排列在中間位置的僱員的每小時工資。換言之,每小時工資中位數即是把所有僱員中每小時工資水平最低的50%劃分出來的每小時工資數值。
每小時工資百分位數 每小時工資的第p個百分位數是指把所有僱員中每小時工資水平最低的p%劃分出來的每小時工資數值,而p可以是1至99之間任何一個整數值。舉例說,每小時工資的第10個百分位數就是把所有僱員中每小時工資水平最低的10%劃分出來的每小時工資數值。每小時工資的第25個、50個及75個百分位數,分別稱為每小時工資下四分位數、中位數及上四分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