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詞彙 |
定義 |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i) 運輸及有關服務業: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客運收入(包括出售機票收益) + 貨運收入 + 出租運輸工具的收入 + 其他業務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其他收入 (ii) 倉庫、通訊、財務(銀行除外)及商用服務業: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服務收益 + 倉租收益(只適用於倉庫業) + 物流顧問服務收益(只適用於倉庫業及通訊業) + 租賃機械及設備收益 +銷貨價值(只適用於通 訊業及商用服務業) + 利息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 金或分租收入 + 股息收入 + 金融資產的買賣溢 利╱虧損 + 其他收入 |
| 存貨變動 |
適用於 (i) 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和 (ii) 通訊業及商用服務業: 存貨變動 = 填報年度的期末存貨帳面值 - 填報年度的期初存貨帳面值 |
| 僱員薪酬 |
僱員薪酬 = 工資及薪金 + 僱員實質利益費用及僱主為僱員提供社會保障的費用 |
| 機構單位 |
機構單位是指在單一擁有權或控制權下,在單一地點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經濟活動(即生產貨物或提供服務)的經濟單位。倘在同一管理下的不同活動或在不同地點進行的活動有關的個別數字並不齊備,則合併的資料亦予接納。在這情況下,該填報單位視為一個機構單位。 |
| 盈餘總額 |
(i) 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 盈餘總額 = 銷售及其他收益 - 僱員薪酬 - 營運開支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 存貨變動 (ii) 運輸及有關服務業: 盈餘總額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僱員薪酬 - 營運開支 (iii) 倉庫、通訊、財務(銀行除外)及商用服務業: 盈餘總額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僱員薪酬 - 營運開支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只適用於通訊業 及商用服務業) + 存貨變動(只適用於通訊業 及商用服務業) |
| 當地辦事處 |
當地辦事處是指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只負責香港(但不負責任何其他地方)業務的一家辦事處。 |
| 就業人數 |
就業人數 = 在職東主、在職合夥人及無酬家屬幫工人數 + 僱員人數 |
| 營運開支 |
(i) 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付 + 維修保養費用 + 日常經營所需用品的費用 + 燃料費 + 水費 + 電費 + 佣金 + 其他營運開支
(ii) 運輸及有關服務業: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付 + 維修保養費用 + 日常經 營所需用品的費用 + 燃料費 + 水費 + 電費 +運費、運 輸工具租用費及其他運輸判工費 + 代理費、佣金及經紀費 + 外聘工支出 + 旅行團費用 + 出售機票、船票、火車及 巴士票的成本 + 其他營運開支
(iii) 倉庫、通訊、財務(銀行除外)及商用服務業: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出、票據利息及借貸利息 + 銀行、接受存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收取的費用 + 運輸及交通費 + 通訊支出 + 支付相關聯繫公司的行政費用 + 廣告及業務推廣支出 + 會計、核數、法律及其他商業服務費用 + 維修保養費用+ 日常經營所需用品的費用 + 燃料費 + 水費 + 電費 + 佣金及經紀費 + 判工費 + 外聘工支出(只適用於倉庫業)+ 其他營運開支
(iv) 保險業: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出、票據利息及借貸利息 + 銀行、接受存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收取的費用 + 運輸及交通費 + 通訊支出 + 支付相關聯繫公司的行政費用 + 廣告及業務推廣支出 + 會計、核數、法律及其他商業服務費用 + 維修保養費用 + 日常經營所需用品的費用 + 燃料費 + 水費 + 電費 + 處理賠款費用(只適用於保險人)+ 其他營運開支 |
| 服務業生產者價格指數 |
服務業生產者價格指數量度本地服務業生產者對其產品及服務所收取價格的平均變動。生產者價格是指本地生產者對其產出所收取的實際交易價格,即已扣除任何退回買家的折扣、賞金、回佣或津貼,但包括附加費用。 |
| 地區總部 |
地區總部是指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對區內(即香港及另一個或多個地方)各辦事處擁有管理權的一家辦事處。 |
| 銷售及其他收益 |
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 (i) 銷售及其他收益(適用於食肆、酒店及旅舍) = 食品、飲料及其他貨品的銷售額 + 房租及服務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其他收入 (ii) 銷售及其他收益(適用於批發、零售及進口與出口貿易 機構單位) = 銷貨價值 + 服務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其他收入 |
| 服務界別 |
服務界別有別於服務行業,它包括橫跨不同行業,但與一個共同主題相關的經濟活動。一個與某服務界別關係密切的服務行業內的所有機構單位的所有經濟活動都可能與該服務界別有關。但在一個與該服務界別關係不太密切的服務行業內,只有部分的機構單位,或甚至只是這些機構單位的部分經濟活動,是與該服務界別有關的。以旅遊服務界別為例,它包括所有酒店及旅行社的所有服務,還包括了食肆、零售商、運輸服務營辦商等的部分但非全部服務(只包括以旅客為對象的服務)。 |
| 其他與運輸有關的服務業 |
運輸及有關服務業: 其他與運輸有關的服務業包括旅行社及機票票務代理、航空及海上貨運代理、船隻經紀、從事作運輸用途的貨物包裝及裝箱業務的機構單位及提供與運輸有關的驗貨、抽樣檢驗、稱量及量度服務的機構單位。 |
| 陸路運輸輔助服務業 |
運輸及有關服務業: 陸路運輸輔助服務業包括汽車隧道、不配備司機的載客車輛出租服務及停車場。不配備司機的公共小型巴士或的士出租服務則除外(劃分在陸路客運業內)。只供樓宇住戶使用的停車場、附屬於地產或其他業務(例如餐館或酒樓、超級市場)而沒有獨立帳目的停車場及沒有商業登記的臨時停車場(例如在空置建築地盆內營運的臨時停車場)亦不包括在內。 |
| 海上運輸輔助服務業 |
運輸及有關服務業: 海上運輸輔助服務業包括從事貨櫃裝卸及貨櫃租賃服務的機構單位、貨物起卸服務機構單位和提供領航或支援服務的機構單位,但不包括只利用船隻起卸貨物的機構單位(劃分在港內海上運輸業內)、船隻修理(劃分在製造業內),以及船上用具供應商(劃分在批發及零售業內)。 |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
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 (i)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適用於食肆、酒店及旅舍) = 食品的購貨價值 + 飲料的購貨價值 + 其他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價值 (ii)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適用於批發、零售及進口與出口 貿易機構單位)不包括與離岸貿易有關的購貨價值。 |
| 增加價值 |
運輸及有關服務業: 增加價值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其他收入 - 營運開支 + 利息支付 + 外聘工支出
倉庫、通訊、財務(銀行除外)及商用服務業: (i) 增加價值(財務業(銀行除外)內的私人貸款公司、融資租賃 公司、投資及控股公司及當鋪除外) = 服務收益 + 倉租收益(只適用於倉庫業) + 物流顧問服 務收益(只適用於倉庫業及通訊業)+租賃機械及設備收益(只適用於通訊業及商用服務業)+ 銷貨價值(只適用 於通訊業及商用服務業)+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營運開支 +利息支付 + 外聘工支出(只適用於倉庫業)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只適用於通訊業及商用服務 業) + 存貨變動(只適用於通訊業及商用服務業)
(ii) 增加價值(只適用於財務業(銀行除外)內的私人貸款公司、 融資租賃公司及當鋪) = 服務收益 + 利息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營運開支
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 (i) 增加價值(適用於食肆、酒店及旅舍) = 銷售及其他收益 - 其他收入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 營運開支 + 利息支付 + 存貨變動
(ii) 增加價值(適用於批發、零售及進口與出口貿易機構單位) = 銷售及其他收益 - 其他收入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 營運開支 + 利息支 付 + 存貨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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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價值指數 |
零售業銷貨額及食肆收益: 價值指數量度價值的變動。 |
| 數量指數 |
零售業銷貨額及食肆收益: 數量指數是價值指數用一個特別編製的平減價格指數調整後得出,以量度實質的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