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彙 定義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i) 行業主類為運輸、倉庫及速遞服務業: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客運收入 + 貨運收入(包括提供貨運代理、倉儲及速遞服務的收入) + 出租運輸工具的收入 + 其他業務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其他收入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不包括任何保險補償所得的金額、出售固定資產的收益/虧損,和投資證劵、投資期貨及燃料對沖的收益/虧損。

(ii) 資訊及通訊業: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服務收益 + 租賃機械及設備收益 + 銷貨價值 + 利息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股息收入 + 金融資產的買賣溢利╱虧損 + 因准許他人使用貴機構的專利權、商標、版權及特許經營權所得的收益 + 其他收入

(iii) 銀行業: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只適用於本地銀行單位)
= 信貸、票據交易及貸款服務的佣金及手續費(不包括銀團貸款) + 因提供活期存款帳戶業務、執行人及信託人的服務、保證人服務、投資組合管理、保管及匯款服務所得的收費 + 因提供投資銀行服務所得的收費 + 因提供銀團貸款所收的佣金及手續費 + 因提供金融資產交易及經紀服務所收的佣金及手續費 + 來自母公司及聯繫公司的行政費用 + 因提供其他銀行及金融服務所收的利益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淨利息收益(即利息收入減利息支出)+ 外匯買賣溢利/虧損 + 證券買賣溢利/虧損 + 股息收入 + 其他收入

(iv) 金融業(銀行除外):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服務收益 + 租賃機械及設備收益 + 利息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股息收入 + 金融資產的買賣溢利╱虧損 + 其他收入

(v) 保險業 - 保險承保人: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保費收入總額 + 直接保險及分入再保險所得的再保佣金總額 + 投資的淨收入 + 服務收益 + 其他收入

(vi) 保險業 - 保險及退休基金輔助活動: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服務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其他收入

(vii) 專業、科學及技術活動;及行政及支援服務活動 (旅行代理、代訂服務及相關活動除外):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服務收益 + 租賃機械及設備收益 + 銷貨價值 + 利息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股息收入 + 金融資產的買賣溢利╱虧損 + 因准許他人使用貴機構的專利權、商標、版權及特許經營權所得的收益 + 政府補助 + 其他收入

(viii) 旅行代理、代訂服務及相關活動: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服務收益 + 租賃機械及設備收益 + 銷貨價值 + 利息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客運收入 + 貨運收入 + 出租運輸工具的收入 + 提供與外訪旅遊、訪港旅遊、本地旅遊及其他旅遊服務相關的服務收入 + 其他收入
存貨變動 適用於 (i) 行業主類為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業以及住宿及膳食服務業和 (ii) 行業主類為資訊及通訊、專業及商用服務業:
存貨變動
= 填報年度的期末存貨帳面值 - 填報年度的期初存貨帳面值
僱員薪酬 僱員薪酬
= 工資及薪金(包括向僱員派發以股份為基礎的支出) + 僱員實質利益費用及僱主為僱員提供的社會保障費用(包括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伙食、醫療支出及僱員補償保險費(勞工保險費))
機構單位 機構單位是指在單一擁有權或控制權下,在單一地點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經濟活動(即生產貨物或提供服務)的經濟單位。倘在同一管理下的不同活動或在不同地點進行的活動有關的個別數字並不齊備,則合併的資料亦予接納。在這情況下,該填報單位視為一間機構單位。
盈餘總額 (i) 行業主類為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業以及住宿及膳食服務業:
盈餘總額
= 銷售及其他收益 - 僱員薪酬 - 營運開支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 存貨變動

(ii) 行業主類為運輸、倉庫及速遞服務業:
盈餘總額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僱員薪酬 - 營運開支

(iii) 資訊及通訊業:
盈餘總額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僱員薪酬 - 營運開支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 供銷售的貨品的存貨變動

(iv) 金融業(銀行除外):
盈餘總額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僱員薪酬 - 營運開支

(v) 專業、科學及技術活動;及行政及支援服務活動(旅行代理、代訂服務及相關活動除外):
盈餘總額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僱員薪酬 - 營運開支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 供銷售的貨品的存貨變動

(vi) 旅行代理、代訂服務及相關活動:
盈餘總額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僱員薪酬 - 營運開支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 供銷售的貨品的存貨變動
當地辦事處 當地辦事處是指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只負責香港(但不負責任何其他地方)業務的一家辦事處。
就業人數 就業人數
= 在職東主、在職合夥人及無酬家屬幫工人數 + 僱員人數
營運開支 (i) 行業主類為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業以及住宿及膳食服務業: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出、票據利息及借貸利息 + 維修保養費 + 日常經營所需用品的費用 + 燃料費 + 水費 + 電費 + 佣金(不包括專利權、商標、版權及特許經營權支出) + 專利權、商標、版權及特許經營權支出 + 付給電子貨幣卡及信用卡機構的佣金/服務費 + 銀行、接受存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收取的費用 + 運輸及交通費 + 郵費及速遞服務費 + 報紙和雜誌,以及通訊開支 + 廣告或推廣費、樣品支出及展覽支出 + 應酬費用 + 會計、核數、法律費用 + 其他專業及商業服務費用 + 支付給相關公司的商業管理費/管理費及行政費用 + 經營在本港以外代表辦事處的開支 + 保險費 + 員工培訓費用 + 其他營運開支(包括報關稅、牌照及商業登記費、會員費和資訊科技相關服務支出)

營運開支不包括撥備、出售固定資產的虧損、枯帳、罰款、撇帳、捐款、保險墊底費/自負金額及折舊、攤銷和稅款。

(ii) 行業主類為運輸、倉庫及速遞服務業: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付 + 銀行收取的費用 + 支付給電子貨幣卡及信用卡機構的費用 + 代理費、佣金及經紀費 + 專利、商標、版權及特許經營權支出 + 維修保養費 + 日常經營所需用品的費用 + 燃料費 + 水費及電費 + 貨運費用和與運輸有關的外判費用(包括交通費) + 運輸工具租用費 + 郵費及速遞服務費 + 租用機械及設備服務費 + 外聘工支出 + 存倉費 + 報紙/雜誌及通訊開支 + 保險費 + 支付給相關公司的商業管理費/行政費 + 經營在本港以外代表辦事處的開支 + 廣告或推廣費 + 會計、核數及法律費用 + 其他專業服務費用 + 資訊科技和相關服務支出 + 應酬支出 + 行車隧道、橋樑及幹線使用費,泊車費用和入閘費 + 港口服務費 + 飛機著陸及停泊開支 + 員工培訓費用 + 其他營運開支(如清潔費、洗滌服務費、招聘、保安服務支出及牌照費等)

營運開支不包括撥備、出售固定資產的收益/虧損、枯帳、罰款、撇帳、捐款、保險墊底費/自負金額及折舊、攤銷和稅款。

(iii) 資訊及通訊業: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出、票據利息及借貸利息 + 銀行、接受存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收取的費用 + 運輸及交通費 + 通訊支出 + 支付相關聯繫公司的行政費用 + 廣告及業務推廣支出 + 會計、核數、法律及其他商業服務費用 + 經營在本港以外代表辦事處的開支 + 應酬費用 + 維修保養 + 日常經營所需用品 + 燃料費 + 水費 + 電費 + 佣金及經紀費 + 判工費 + 因使用他人的專利權、商標、版權及特許經營權而支付的費用 (付予政府、個人或其他機構) + 機器、設備及車輛租金 + 電影及錄影租金 + 付予本地獨立藝人的酬金 + 付予本港以外藝人的酬金 + 員工培訓費用 + 其他營運開支

(iv) 銀行業:
營運開支(適用於本地銀行單位)
= 銀行及金融服務費用、佣金及手續費 + 付給母公司及聯繫公司的行政費用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辦公室文具及用品 + 廣告或推廣費/樣品支出/展覽支出 + 郵費、電話費、信差服務/傳真費/通訊系統費用 + 應酬費用 + 員工公幹費 + 業務諮詢、公共關係服務及其他專業服務費 + 電腦服務 + 登記費、牌照費、年費及設立費 + 員工培訓費用 + 其他營運開支

營運開支(適用於海外銀行本地代表辦事處)
= 登記費、年費及設立費 + 其他營運開支

(v) 金融業(銀行除外):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出、票據利息及借貸利息 + 銀行、接受存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收取的費用 + 運輸及交通費 + 通訊支出 + 支付相關聯繫公司的行政費用 + 廣告及業務推廣支出 + 會計、核數、法律及其他商業服務費用 + 經營在本港以外代表辦事處的開支 + 應酬費用 + 維修保養 + 日常經營所需用品 + 燃料費 + 水費 + 電費 + 佣金及經紀費 + 判工費 + 員工培訓費用 + 其他營運開支

(vi) 保險業: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出、票據利息及借貸利息 + 銀行、接受存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收取的費用 + 運輸及交通費 + 通訊支出 + 支付相關聯繫公司的行政費用 + 廣告及業務推廣支出 + 會計、核數、法律及其他商業服務費用 + 維修保養費用 + 日常經營所需用品的費用 + 燃料費 + 水費 + 電費 + 處理賠款費用(只適用於保險人) + 員工培訓費用 + 其他營運開支

(vii) 專業、科學及技術活動;及行政及支援服務活動(旅行代理、代訂服務及相關活動除外):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出、票據利息及借貸利息 + 銀行、接受存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收取的費用 + 運輸及交通費 + 通訊支出 + 支付相關聯繫公司的行政費用 + 廣告及業務推廣支出 + 會計、核數、法律及其他商業服務費用 + 經營在本港以外代表辦事處的開支 + 應酬費用 + 維修保養 + 日常經營所需用品 + 燃料費 + 水費 + 電費 + 佣金及經紀費 + 判工費 + 特許經營權而支付的費用 + 付予本地獨立藝人的酬金 + 付予本港以外藝人的酬金 + 員工培訓費用 + 其他營運開支

(viii) 旅行代理、代訂服務及相關活動:
營運開支
= 土地及樓宇的租金、差餉及地租 + 利息支出、票據利息及借貸利息 + 銀行、接受存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收取的費用 + 運輸及交通費 + 通訊支出 + 支付相關聯繫公司的行政費用 + 廣告及業務推廣支出 + 會計、核數、法律及其他商業服務費用 + 經營在本港以外代表辦事處的開支 + 應酬費用 + 維修保養 + 日常經營所需用品 + 燃料費 + 水費 + 電費 + 支付給電子貨幣卡及信用卡機構的佣金/服務費 + 佣金及經紀費 (不包括支付給電子貨幣卡及信用卡機構的佣金/服務費) + 判工費 + 特許經營權而支付的費用 + 付予本地獨立藝人的酬金 + 付予本港以外藝人的酬金 + 運輸工具租用費 + 旅行團費用 + 出售機票、船票、火車及巴士票的成本+ 員工培訓費用 + 其他營運開支
服務業生產者價格指數 服務業生產者價格指數量度本地服務業生產者對其產品及服務所收取價格的平均變動。生產者價格是指本地生產者對其產出所收取的實際交易價格,即已扣除任何退回買家的折扣、賞金、回佣或津貼,但包括附加費用。
地區總部 地區總部是指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對區內(即香港及另一個或多個地方)各辦事處擁有管理權的一家辦事處。
地區辦事處 地區辦事處是指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負責協調區內(即香港及另一個或多個地方)各辦事處及╱或運作的一家辦事處。
銷售及其他收益 行業主類為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業以及住宿及膳食服務業:
(i) 銷售及其他收益(適用於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業)
= 銷貨價值 + 服務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其他收入

(ii) 銷售及其他收益(適用於住宿及膳食服務業)
= 食品、飲料及其他貨品的銷售額 + 房租及服務收益 + 房屋地產的租金或分租收入 + 其他收入
服務界別 服務界別有別於服務行業,它包括橫跨不同行業,但與一個共同主題相關的經濟活動。一個與某服務界別關係密切的服務行業內的所有機構單位的所有經濟活動都可能與該服務界別有關。但在一個與該服務界別關係不太密切的服務行業內,只有部分的機構單位,或甚至只是這些機構單位的部分經濟活動,是與該服務界別有關的。以旅遊服務界別為例,它包括所有酒店及旅行社的所有服務,還包括了食肆、零售商、運輸服務營辦商等的部分但非全部服務(只包括以旅客為對象的服務)。
陸路運輸輔助服務活動及其他陸路運輸服務 陸路運輸輔助服務活動及其他陸路運輸服務包括停車場服務、汽車隧道、橋樑及高速公路營運者及拖車服務。
水上運輸輔助服務活動 水上運輸輔助服務活動包括貨櫃碼頭及貨運碼頭營運者、中流作業、港口設施營運者、貨櫃後勤活動(包括貨櫃集散站、貨櫃堆場、貨櫃租賃、裝櫃及拆櫃)及領航服務。
航空運輸輔助服務活動 航空運輸輔助服務活動包括營運空運站設施、機場及空中交通控制服務、及機場內的地勤服務活動等。
其他運輸輔助活動 其他運輸輔助活動包括航空、海上及陸路貨運代理,從事與運輸有關包裝及裝箱服務的機構單位,提供與運輸有關貨物檢驗服務的機構單位,及船隻經紀。

船隻維修的機構單位(劃分在製造業內)、船上用品供應商(劃分在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業內)及船隻檢驗的機構單位(劃分在專業、科學及技術活動業內)都不包括在運輸、倉庫及速遞服務業內。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行業主類為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業以及住宿及膳食服務業:
(i)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適用於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業)不包括與離岸貿易有關的購貨價值。

(ii)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適用於住宿及膳食服務業)
= 食品的購貨價值 + 飲料的購貨價值 + 其他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價值
增加價值 行業主類為運輸、倉庫及速遞服務業:
增加價值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 其他收入 - 營運開支 + 利息支付 + 外聘工支出

資訊及通訊業:
增加價值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不包括利息收益、股息收入、金融資產的買賣溢利/虧損和其他收入)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扣除供銷售貨品的存貨變動) - 營運開支 (不包括利息支付)

金融業(銀行除外):
(i) 增加價值 (投資及控股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及其他信貸機構 (融資租賃除外) 除外)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不包括利息收益、股息收入、金融資產的買賣溢利/虧損和其他收入) - 營運開支 (不包括利息支付)

(ii) 增加價值 (融資租賃公司及其他信貸機構 (融資租賃除外))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不包括股息收入、金融資產的買賣溢利/虧損和其他收入) - 營運開支

專業、科學及技術活動;及行政及支援服務活動(旅行代理、代訂服務及相關活動除外):
增加價值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不包括利息收益、股息收入、金融資產的買賣溢利/虧損、政府補助和其他收入)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扣除供銷售貨品的存貨變動) - 營運開支 (不包括利息支付)

旅行代理、代訂服務及相關活動:
增加價值
= 業務收益及其他收入 (不包括利息收益和其他收入)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扣除供銷售貨品的存貨變動) - 營運開支 (不包括利息支付)

行業主類為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業以及住宿及膳食服務業:
增加價值
= 銷售及其他收益 - 其他收入 - 供銷售的貨品的購貨總值 - 營運開支 + 利息支付 + 存貨變動
價值指數 零售業銷貨額及食肆收益:
價值指數量度價值的變動。
數量指數 零售業銷貨額及食肆收益:
數量指數是價值指數用一個特別編製的平減價格指數調整後得出,以量度實質的變動。